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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建筑大学2023年6月毕业研究生学位论文送审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3/20      浏览次数:

各培养单位、各位同学:

根据学校的总体安排,2023年6月毕业研究生毕业答辩时间为2023年6月,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硕士学位论文送审稿提交要求

1、近年来国家强调规范学位论文管理,加强学术诚信建设,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发展方向。为加强我校硕士研究生的培养质量,提高学位论文水平,我校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送审目前采用全盲审评阅的方式。鉴于我校硕士研究生人数递增,且包含的专业门类多样,结合其他高校论文外审的形势,为保证硕士毕业生学位论文的质量,研究生处拟继续采用第三方送审的形式继续开展硕士研究生全盲审评阅工作;

2、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学校已经开通“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凡检测结果复制比例不超过20%的论文,可以正常送审,复制比例在20%-30%(含20%、30%)之间的给一次修改机会,超出30%不予送审;

3、论文书写时须隐去作者和导师姓名或能表明作者身份信息等全部相关内容(姓名可用XXX代替);

4、提交外审论文为电子版论文,每人提交2份电子档论文,word格式与pdf格式各一份两种格式论文内容要求保持一致,不允许做违规处理。一经发现违规处理论文,研究生处将不予送审论文,取消答辩资格,并对其指导教师进行严肃处理。提交学位论文以学院为单位,压缩后统一报送,同时,各培养单位填写《送审论文统计表》,其中导师签字必须是导师本人签署,如若仿造,取消答辩资格。逾期未提交论文者视为放弃本次答辩;

5、学位论文用A4按照学校要求进行排版;提交论文的格式须满足我校的学位论文撰写规范要求;

6、不满足论文格式要求者或提交论文日期逾期者,研究生处不予受理,同时研究生处亦不接收研究生个人提交的论文。

二、遵守时间要求

各院部及研究生导师需严格按照论文答辩时间结点进行毕业答辩的相关工作。如未按要求时间上报相关材料,由此导致未能按时毕业等系列后果,由毕业生本人自行承担。

三、答辩具体要求

1、研究生处核查成绩单,没有成绩单或成绩不全者不允许参加答辩。

2、未缴齐相关费用者,不能通过答辩资格审查。各培养单位应及时通知欠费人员缴清费用,以免影响学位论文送审及答辩。学生在研究生处管理规定专栏中下载打印并填写《研究生缴费证明》,到财务处确认缴费情况。

3、发表论文原件要求:申请人在申请学位前,公开发表论文一篇,署名要求申请人第一作者、导师第二作者,或导师第一作者、申请人第二作者(也可导师作为通讯作者)。期刊要求为《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最新版)中,附录一(专业期刊一览表)中所列期刊,发行周期为月刊、双月刊或季刊(期刊级别为北大核心期刊及以上可不受发行周期限制)。如果发表的学术论文被录用但未正式刊出,须在答辩资格审查时出具编辑部盖章的论文录用证明(原件),同时导师应在录用通知上明确签署确认“是否情况属实”,并在论文正式刊出后提供刊物原件,且刊出的刊物必须与原录用证明相同。以上期刊如有变动,以研究生入学时的版本以及其后的修订版本作为核查依据。发表SCI、EI和SSCI检索论文必须提供有效检索证明。进入ONLINE状态或收到录用通知的SCI和EI检索期刊的论文经导师与学生书面承诺后,该论文可被认定为SCI、EI和SSCI检索论文。(本次硕士学位申请小论文原件继续提交电子版证明材料,电子版材料包括:发表论文期刊正面照片+本人文章首页两样,清晰照片或扫描件均可,命名方式为姓名+封皮,姓名+文章,如XX 封皮,张XX 文章。研究生提交的小论文佐证材料不允许做违规处理。一经发现违规处理材料,研究生处将取消该生答辩资格,及学位授予资格,并对其指导教师进行严肃处理。各院部审查发表论文情况,研究生处随机抽查。

4、请各单位按照要求认真进行毕业资格(成绩单、发表论文情况、缴费情况等)审查工作,并填报《毕业资格审查汇总表》(提交纸质),各单位汇总后将资格审查汇总表和缴费证明统一按规定时间报送研究生处。资格审查汇总表报培养科,缴费证明报送管理科。

5、本次研究生答辩及学位授予具体流程及方式如因工作需要发生变更,研究生处会发布相关通知。

四、具体时间安排

1、《送审论文统计表》及送审论文(电子版论文2份,详细要求见硕士学位论文送审稿提交要求)提交时间截至日为:2023年4月27日;

2、报批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成员组成名单:2023年5月26日;

3、报《毕业资格审查汇总表》、《缴费证明》、发表小论文原件的时间:2023年5月25日;

4、《成绩单》统一审核时间:2023年5月25日;

5、各院部领取研究生处负责的《答辩材料》时间:2023年6月2日;

6、各院部统一答辩时间:2023年6月5日至2023年6月9日;

7、各院部提交《硕士学位档案》时间:2023年6月9日。

五、具体材料内容及获取方式

学校档案材料包括:1)封皮(学院统一到研究生处领取)

2)目录(下载并填写)

3)答辩申请书(下载并填写)

4)答辩资格审查表(下载并正反面填写,学院进行审查)

5)论文评阅意见表2份,由研究生处负责)

6)成绩单(须研究生处签字盖章)

7)答辩情况表(学院统一到研究生处领取)

8)授予硕士学位登记表(下载并填写)

9)颁发硕士学位证书证明(由研究生处负责)

10)毕业生登记表(学院统一到研究生处领取)

人事档案材料包括:1)封皮(学院统一到研究生处领取)

2)目录(下载并填写)

3)答辩申请书(下载并填写)

4)答辩资格审查表(下载并正反面填写,学院进行审查)

5)成绩单(须研究生处签字盖章)

6)答辩情况表(学院统一到研究生处领取)

7)授予硕士学位登记表(下载并填写)

8)颁发硕士学位证书证明(由研究生处负责)

9)毕业生登记表(学院统一到研究生处领取)

六、证书发放安排:

考虑到研究生可以尽早、顺利的就业工作,研究生处尽快与上级主管部门沟通,及早将毕业证、学位证发放完毕。各单位及研究生本人及时关注通知。

七、信息上报

为了便于硕士研究生毕业后的学历注册和学位注册数据的整理,各学院需同时提交《学位注册信息表》和《学历注册信息表》,与答辩档案一起交研究生处。

八、附表及表结构说明

附件(说明文件,填表用)

附注:以上表格均需纸质和电子版同时报送,纸质加盖公章,电子版发送至10725801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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