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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确保研究生毕业相关信息采集完整的通知

吉林建筑大学研究生院      发布时间:2018/09/19      浏览次数: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2015年7月16日吉林省教育厅学位办召开的2014-2015学年度第二学期学位授予信息报送工作会议精神,国务院学位办[2015]24号文件和教育部学位中心[2015]85号文件要求,学位授予信息报送工作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学位授予的规定执行,学位授予备案信息要保证完整性、真实性和准确性。教育厅学位办和教育部学位中心对上报学位信息进行严格审查,不符合要求(含信息不完整)的数据不能在学位网上查询。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在上报毕业生学历、学位注册信息表时务必保证信息的准确性,学历、学位信息错误以及没有按时参加新华社图像信息采集(校学位会召开之前学信网上没有电子照片,纸质版照片未交到研究生处)的研究生不准予毕业和授学位。

新华社毕业图像信息采集时间安排:学校集体采集时间是每年9月份,个人到新华社采集时间是每年10月份和4月份的每周五下午,地点在新华社吉林分社。

以上信息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及时会议传达给导师及研究生本人,以确保研究生正常毕业。

研究生处

                                  2018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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