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事业单位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2号)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吸引集聚高校毕业生择吉留吉就业创业,以高水平的人才队伍助力“一个中心、四个基地”建设,经研究决定,吉林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岗位条件
本次共招聘高层次人才200名。其中:
(一)吉林市事业单位招聘高层次人才129名,其中,市直事业单位招聘高层次人才51名,县(市、区)事业单位招聘高层次人才78名。
(二)吉林市专项招聘驻企服务高层次人才71名。
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及岗位条件详见《吉林市事业单位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及其条件一览表》(附件1)、《吉林市专项招聘驻企服务高层次人才岗位及其条件一览表》(附件2)。
二、招聘范围
本次招聘范围为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三、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备履行岗位职责需要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国家承认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硕士研究生的本科阶段须具有学历学位,博士研究生的本科阶段、硕士研究生阶段均须具有学历学位。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须于报名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研究生毕业生,须于2024年12月31日前获得相应的毕业证和学位证(毕业证、学位证有一个日期为2024年的,即视为2024年应届毕业生)。
6.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4月26日至2006年4月26日期间出生),获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83年4月26日以后出生)。年龄计算截止时间均为2024年4月26日(出生日期以本人身份证为准)。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不受年龄限制。
7.具备招聘岗位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岗位条件
符合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等相关条件(详见附件1、2)。招聘专业以教育部公布的本科、研究生专业目录为准。
(三)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2.服务期已满或无服务期的在编在岗人员报考,须征得有用人权限部门及所在单位同意。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3.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未满的人员,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4.被辞退未满5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5.在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6.在读的非2024年毕业生(2025年1月1日后取得毕业证的考生不视为2024年毕业生;同时,普通高校在读的非2024年毕业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7.现役军人。
8.“三支一扶”“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特岗教师”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等未达到现工作地、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服务期)的人员。
9.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回避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所有参与方以及可能影响公正的特定关系人需要回避的,依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执行。
(六)相关资格条件说明
教师资格条件: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报考,但需在办理聘用手续时取得岗位要求的相应层次及对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一)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1.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5月4日09:00—11:30。
2.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地点:吉林市北山人民广场招聘二区。
3.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材料:考生需携带以下报名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进行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进入下一环节。
(1)报考吉林市事业单位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的,下载并填写《吉林市事业单位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3);报考吉林市专项招聘驻企服务高层次人才岗位的,下载并填写《吉林市专项招聘驻企服务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4),在现场报名时提交原件。
(2)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原件及复印件;研究生阶段及本科阶段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其他材料
报名前已取得学历学位人员,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在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前,须持《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名推荐表》(附件5)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考生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自行打印)原件;在编在岗人员须持《在编在岗人员报考意见表》(附件6)原件;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招聘岗位条件要求具有执(职)业资格的,须提供执(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招聘岗位条件要求为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的,须出具政治面貌相关佐证材料。
(二)有关要求
1.每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招聘岗位,要如实填写个人情况,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按相关规定处理。
2.考生需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3.现场报名属诚信报名,考生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或编造虚假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经查实后,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并记录诚信档案。
4.未经现场报名,以及现场报名逾期的人员,均为未取得应聘资格的人员,不得参加面试。
5.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要求或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均取消应聘资格。
五、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各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
六、招聘考试
考试方式为面试(如超过一定比例,需增加笔试)。面试的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另行通知。面试实行百分制,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
七、体检与考察
面试结束后,在面试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按照招聘计划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工作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并结合招聘岗位实际要求情况确定。对首次体检异常人员根据体检项目的特点,只进行一次复检,体检结果均以复检结论为准,考生自行体检的结果不作为招聘体检结论依据。
体检合格的,由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公示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九、聘用
(一)对在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二)在公示期间,自动放弃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不再进行递补。公示期过后,无论何种原因取消聘用资格的,均不再进行递补。
(三)考生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需提供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未能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符合条件的在职人员报考,在办理聘用手续时无法与原单位依法解除人事(劳动)关系的,视为自动放弃拟聘人选资格。
(四)被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政策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考生在办理聘用手续前不能获得毕业证、学位证、招聘单位要求的其他证书或因违纪受到学校处分或行政处罚的,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单位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六)本次招聘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含试用期)。最低服务年限未满的,不得调离原报考招聘单位。
(七)专项招聘驻企服务使用市直事业编制,到所属县(市、区)、开发区企业服务3年,服务期内一般不得更换服务企业。不服从分配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信息发布和咨询服务
(一)信息发布网站
本次招聘公告在吉林市人才网(www.jlsrc.com)和吉林市人才招聘微信公众号发布。
(二)咨询服务
1.吉林市事业单位招聘高层次人才:
中共吉林市委宣传部: 0432-62010323
吉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0432-62023991
吉林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0432-62461237
吉林市体育局:0432-62022740
永吉县:0432-64239227
舒兰市:0432-68260506
磐石市:0432-65234093
蛟河市:0432-67250785
桦甸市:0432-66256177
船营区:0432-64831052
昌邑区:0432-62755090
丰满区:0432-64569234
2.吉林市专项招聘驻企服务高层次人才:
中共吉林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0432-62010573
0432-62010686
0432-62010687
招聘计划一经确定并公布后,未经中共吉林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不得擅自变更。此公告如有未尽事宜,请关注补充公告。
十一、附件
附件1:吉林市事业单位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及其条件一览表
附件2:吉林市专项招聘驻企服务高层次人才岗位及其条件一览表
附件3:吉林市事业单位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
附件4:吉林市专项招聘驻企服务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
附件5: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名推荐表
附件6:在编在岗人员报考意见表